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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发布日期:2009/6/7 21:16:30 来源: 作者: 点击:322

当事人在什么情况在负交通责任?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分几种?如何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哪几种情况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上海市另有具体规定

交通事故当事人未标明位置而移动交通事故现场的车辆或者物品,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均有前款行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双方均驾驶机动 车的,各负同等责任;一方驾驶机动车,另一方驾非机动车或者步行的,驾驶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驾驶非机动车或者步行的一方负次要责任。

 

上海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 的作用大小,一般按下列顺序认定责任:

  (一)违反各行其道规定的;

  (二)违反让行规定的;

  (三)违反交通规则其他规定的;

  (四)违反交通安全原则的。

 

上海市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依据

对一方当事人由于下列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的违章行为而导致交通事故的,认定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1.行人在禁止行人通行的高速公路、外环线道路、内环高架道路和车行立交桥等道路上行走,与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2.行人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地方违反信号规定,与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3.行人在设有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和漆划人行横道线处100米范围以内,不走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和人行横道而与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4.行人不走人行道,在设有中心隔离设施和行人护栏的道路上钻越、跨越隔离设施或护栏,与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5.非机动车骑车人在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人行道上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或者在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机动车专用道、单行道上与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6.非机动车骑车人在设有停车让行或减速让行交通标志的地方未按规定让行,与享有先行权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7.非机动车骑车人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地方违反信号规定,与行人、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8.非机动车骑车人在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随意驶入机动车道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9.非机动车骑车人逆向行驶,或者横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者在车辆临近时突然转弯行驶,与行人和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10.机动车驾驶员饮酒后,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酒后驾车标准时,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1.机动车驾驶员过度疲劳驾驶机动车,导致车辆失控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跨越中心线与对向行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13.机动车驾驶员在设有停车让行或减速让行交通标志的地方未按规定让行,与享有先行权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14.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没有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与行人、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驾驶员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地方违反信号规定,与行人、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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